企业名称申请延期

作者: admin 日期: 2018-08-30 13:22:58 人气: - 评论: 0

提交材料规范:(1)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(2)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

注: 1、投资人有正当理由,可以申请延长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有效期一次(六个月),经延期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不得再次申请延期。

 2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,申请延期时应缴回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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