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公司股东决定
根据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规定,本公司股东 于 年 月 日就以下公司事宜作出决定:
1、(1)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(名称变更);
(2)决定将公司住所变更至 (经营场所变更);
(3)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增至 万元,此次增资额为 万元,出资方式为 ,出资时间为 (增加注册资本);
(4)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(减少注册资本);
(5)决定增加(或减少)公司经营项目: ,变更后,公司经营范围为: (经营范围变更);
(6)决定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 年(或永久存续)(营业期限变更);
(7)决定将本人在公司中的 %股权(计 万元出资额,其中,实缴 万元,未缴 万元)以 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(股东变更)。
2、同意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(或章程修正案)。
3、决定免去 执行董事职务,重新任命 为执行董事;免去 监事职务,重新任命 为监事(执行董事、监事变更)。
(或者:)
3、决定免去 董事职务,重新任命 为董事;免去 监事职务,重新任命 为监事(设董事会、监事会的公司董、监事变更)。
[股东签名(自然人)或盖章(单位):]